一、招生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
4月8日—23日,在现就读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二级幼儿园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审验和家长确认工作,通过者获取《入学信息登记表》,根据划定学区,如生源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生源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镇内统筹安排入学。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镇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由就读幼儿园负责审验,其他幼儿应于4月8日—23日到安亭党成校由镇教委负责审验),入学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4月23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
2,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3,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顺序遵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安亭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7个班
三、划片学区
安亭镇“东至于田路-京沪高铁-吴塘河一线;南至昌吉路;西至省(市)界;北至宝安路-外青松公路-京沪高铁一线”的地区。
【兰塘村、向阳村、顾浦村、塔庙村、林家村、南安村(昌吉路以北)、安亭水产村、沁富社区、新源社区、博泰社区、玉兰第一社区、玉兰第二社区、玉兰第三社区、墨玉社区(宝安路以南,向阳别墅)、迎春社区(昌吉路以北)、沁乐社区。】
四、学校验证安排
第一批验证:5月15日(周六)
第二批验证:5月30日(周日)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发放入学告知: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五、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59569296(安亭小学校长室)
59561599(安亭小学教导处)
监督电话:59561175(安亭小学家长委员会办公室)
59571405(安亭小学纪检委员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新源路828号
学校网址:http://atxxjq.jdjy.sh.cn
六、学校承诺
1.学校承诺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2. 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