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亭小学班主任聘任制度
为鼓励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管理水平,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出安亭小学班主任聘任制度。
一、班主任的地位
1、班主任是选聘对班集体教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的教师,是班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基层的政治骨干,既是班级的指导教师,也是班级的少先队辅导员。
2、班主任是学生班级的直接领导者,有权决定班级事务、学生的一般奖惩及学生干部的选拔等工作。
3、班主任是密切联系任课教师、学生组织和家长的纽带,要积极协调和联系各方,形成合力,获得优良的教育效果。
二、班主任的选聘
班主任是学校教育管理的直接承担者和具体实施者,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队伍中最基础、最核心的力量。班主任的选聘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各项具体教育和措施的落实,其作用不可低估。
1、班主任实行聘任制。学校成立“班主任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聘任具体操作由校长室、德育处负责。在每学年末,召开教职工大会,宣布班主任聘任条件和要求,然后由应聘者填写意向书,领导小组经综合考评,于新学期开学前公布受聘名单
2、聘期为一年。
3、凡本校具有教师职称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教师,都应主动应聘。
4、在落实教职工的考核、晋职时,应考虑是否担任过班主任工作。
5、对拒聘者,不参加年度的任何一级评优。在聘期内,无正当理由而辞职的,作拒聘论处。
三、班主任任职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有主人翁意识和拼搏奉献的精神;
3、具备创新能力,能不断探索、研究科学的工作方法;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业务能力;
5、身体素质好,精力充沛,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学生工作中。
四、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抓好学生的政治教育,做好思想工作;
2、抓好班级学风建设,指导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3、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关心学生生活,抓好日常管理;
5、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文化竞赛和文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