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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亭小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安亭小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为严肃教学纪律,规范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有效地保证教学秩序,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界定
  教学事故是指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或教学管理过程中,由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违反有关规定,破坏正常教学秩序,对正常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并对学校、师生带来一定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行为。
    二、教学事故的分类
  根据不同环节分为:A、课堂教学与考试,B、教学管理与教学保障。
    三、教学事故的级别
  根据教学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

四、教学事故的认定

1、课堂教学与考试

序号

事项 

级别

A1

无故拒不接受教学任务

严重教学事故

A2

不按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进行教学

严重教学事故

A3

不认真备课,上课无教案或教案过于简单  

一般教学事故

A4

未经批准,随意变动上课时间、停课出差或由他人代课

一般教学事故

A5

未提前告知并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缺课,使学生空等

一般教学事故

A6

散布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淫秽内容 

重大教学事故

A7

课堂内外辱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严重教学事故

A8

对提意见的学生进行打击报复 

严重教学事故

A9

上课无故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

一般教学事故

A10

非特殊教学环境下,穿背心或拖鞋等不符合教师行为规范的衣着上课 

一般教学事故

A11

上课时或在校内禁烟场所吸烟 

一般教学事故

A12

上课时擅离课堂处理个人事务(会客等) 

一般教学事故

A13

上课时接、打手机或用手机做和教学无关的事情。

一般教学事故

A14

不收作业,不批改、不检查作业,或批改量少于2/3  

一般教学事故

A15

遗失学生作业本  

一般教学事故

A16

上课或实践活动中,因错误指导或擅离岗位,造成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

严重教学事故

A17

教研活动无故缺勤2次以上   

一般教学事故

A18

命题或印制试卷不及时,影响考试按期进行 

严重教学事故

A19

试卷印刷、传递、保管过程中泄密,工作失误泄密

一般教学事故

A20

故意泄密试卷信息

严重教学事故

A21

考试时发现试卷短缺

一般教学事故

A22

监考教师迟到或缺席,致使考试延误

一般教学事故

A23

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严重教学事故

A24

命题草率、试题有误,致使考试时间延长

一般教学事故

A25

考试无法进行或严重影响学生成绩

严重教学事故

A26

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行职责,监考时随意离开考场或打瞌睡、做其它与考试无关的事情等

一般教学事故

A27

监考时对学生的违纪、作弊行为不制止、不上报

严重教学事故

A28

回收试卷有误,丢失试卷或缺少页数,造成学生成绩无法确定

严重教学事故

A29

不按时阅卷或不按时上报学生成绩,延误后续工作 

一般教学事故

A30

批改试卷草率、等地评定随意,擅自给学生更改等地

一般教学事故

2、教学管理与教学保障

B1

教学计划中应开课程未排入课表或排错,影响正常教学 

严重教学事故

B2

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修改教学计划

严重教学事故

B3

教学任务未及时落实,致使课程无法开出 

严重教学事故

B4

学生名单未及时送达教师

一般教学事故

B5

教学调度通知不当造成混乱 

一般教学事故

B6

因工作失误使学生在开学一周内未拿到教材

严重教学事故

B7

因工作失误致使监考教师未到场或考场监考教师不足

严重教学事故

B8

丢失在校学生成绩单 

一般教学事故

B9

错发、漏发学生毕业证书

严重教学事故

B10

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明

严重教学事故

B11

教学用品采购、供应、准备不及时,影响教学

严重教学事故

B12

未经批准占用教学场所

一般教学事故

B13

非校外因素、事先无通知的停电、停水,致使上课、实验中断

一般教学事故

B14

已到上课时间,有关人员未打开教室

一般教学事故

B15

对教学场所周围卫生环境治理不力而影响教学 

一般教学事故

五、教学事故处理程序

1.教学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发现者、知情者应及时报告学校教务处或有关部门。

2.查实后,需填写《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分管校长、校长。

3.责任人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学校核定事实后签署意见。

4.严重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需及时报告校长室,一般教学事故视情况报告教导处。

六、教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任何事故均应明确责任人,不能以单位或部门代替。单位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对教学事故故意隐瞒或拖延不报者,应视作责任人参照处理。

一般教学事故:视情况给予校内批评或通报批评,并按学校有关章程处理。一学期发生一般教学事故两次即作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严重教学事故:责任人作书面检查并按学校有关章程处理,通报批评,视后果及影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一学期发生严重教学事故两次即作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重大教学事故:责任人作书面检查并按学校有关章程处理,通报批评,视后果及影响给予记过至开除处分。

教学事故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其中重大教学事故责任人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存入个人业务考绩档案。

 

附: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

 

单位(公章):


责任人姓名


所在部门


教学事故


情况记实

 

认 定

意 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核 定 意 见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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